根據《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第33號)第十三條的規定,要求“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其網站開通時在主頁底部的中央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并在備案編號下方按要求鏈接信息產業部備案管理系統網址,供公眾查詢核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其網站開通時,按照信息產業部備案管理系統的要求,將備案電子驗證標識放置在其網站的指定目錄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其網站開通時在主頁底部的中央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并在備案編號下方按要求鏈接信息產業部備案管理系統網址,供公眾查詢核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其網站開通時,按照信息產業部備案管理系統的要求,將備案電子驗證標識放置在其網站的指定目錄下。”
根據工信部的備案號使用規范,要求如下:
企業備案建議備案號前面需要加上您公司的名稱(版權所有)。
需要在網站首頁下方中央懸掛備案號(主體備案號即可),備案號需要超鏈接到工信部網站,工信部網站地址為:http://www.beian.miit.gov.cn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其網站開通時在主頁底部的中央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并在備案編號下方按要求鏈接信息產業部備案管理系統網址,供公眾查詢核對。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未在其備案編號下方鏈接信息產業部備案管理系統網址的,或未將備案電子驗證標識放置在其網站指定目錄下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責令改正,并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